关于“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
2004年,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整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经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经费”、“科技文献信息专项经费”三个专项经费,统一用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按照平台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资源整合为主线,以信息化、网络化带动实物资源共享为工作重点,遴选科技发展急需且现有基础条件较好的领域予以优先支持。支持重点为七个领域14个方面。其中“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被纳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七个重点领域之一。
科学数据共享工程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国科技整体水平,增强国家科技竞争能力的坚实基础。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实施以来,已经正式成立了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工作组和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办公室,完成了科学数据共享组织机构建设。
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分两期实施:第一期(2005年前)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规划与试点阶段。包括规划研究、共享技术开发、政策法规研究、共享规章制度制定、推动立法进程,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的构建与服务试点,共享服务网的构建与服务试点,重点突破基础性、 公益性科学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服务。第二期(2006-2010年)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全面推进阶段。包括继续进行共享技术开发、政策法规研究、共享规章制度制定、推动立法,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的构建及服务推广,共享服务网的构建及服务推广,试点中心和服务网完善与运行。该项目的目标是集成分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学家个人手中的数据资源以及科研项目所产生的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融合、挖掘并通过本项目所建立的技术平台向全社会发布,以推动中国科学数据的共享,促进科技进步。
2003年11月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海洋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设”,从而使具有战略意义海洋科学数据共享成为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